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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不抢,真的很重要吗?”沈溪冷着脸问道。

    孙熙年道:“大人是文官,且是状元出身,但这下面士卒一辈子是兵那世世代代就都是兵,您要是不让他们抢,就怕他们闹情绪不肯卖力,到时候南澳岛可能就打不下来了。”

    在这个问题上,沈溪不得不做一些妥协:“这样吧,传令三军,明日不得有**之事发生,违令者斩。至于财货,以百户为一营,各营所得暂时记录到同一个账目上,最后军功厘定便以营为基础!”

    既然不能杜绝士兵在战场上抢掠,那就只能禁制官兵做**之事,让士兵明白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以百户所为单位的好处,是让士兵以百户所的荣耀为自己的荣耀,一百多人为一个利益整体,彼此休戚相关,在战场上能互帮互助。

    “营所获财货,一律上缴五成,若意外发现埋藏地下的钱库,本官会酌情奖赏……剩下五成由营中官兵平分,人人都有!至于小旗以上,由中军犒赏,斩首、俘虏贼寇者另计。营内每折损一人,分得财货减一成,重伤一人减半成,有官兵被俘或逃亡,所得财货全数充公!失踪按逃亡计!”

    沈溪先给官兵抢回来的东西厘定一个上缴数量,看起来似乎很苛刻居然要交出五成,但有个好处,就是高级将官不参与分配,也就意味着士兵有一个算一个,抢十两银子回来能拿出五两来平分。

    不能逞个人英雄主义,百户所内官兵基本是同乡,很多是多年老友,他们不好意思私藏,私藏后容易被人发现举报,因为这是营内所有人共有的财富。

    沈溪制定惩罚制度,一个百户所,死一个人或者重伤两个人,要上缴的财货就要多一成,那死五个人或者伤十个,所有官兵就等于白忙活了。

    此外,沈溪还设立一刀切的制度,就是有一个活口被贼寇俘虏,或者百户所内有一名逃兵,那整个百户所就要喝西北风,抢再多也是别人的。

    如此一来,就需要通力合作,就算面前有一万两银子,你也要先考虑周围战友的死活,不然抢了也白抢,那是给他人做嫁衣裳。

    沈溪此举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建立荣辱意识,你一个人怕死不要紧,跑了之后连带整个百户所的人都要背黑锅分不到战利品,你不想回到家里被同乡人戳脊梁骨,就老老实实在军中效命。

    在这种地域狭窄的海岛上与贼寇交战,沈溪觉得以百户所为单位很合适,因为全岛贼军数量充其量也就七八百,以百户所为单位,足以能应付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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