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好吃的,虽然那位贵族小姐的厨艺不怎么样,但是我相信皮克的,他最拿手的是培根裹鲟鱼、煮芜菁、用茴香和黃豆做沙拉、烤洋葱羊肉,”赖德有条不紊地说着,说得多莉快要流出口水了,“这些都是你喜欢吃的。”他将多莉从马车上扶了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莉萨忽然躁动不安地踢了几下马蹄,赖德赶紧抚摸她的白色鬓毛安慰:
“怎么了?莉萨,你也馋皮克的手艺了吧?可惜了,你不能吃肉,只能吃茴香和黄豆,哦!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放心,有我在大黑脚是不会欺负你的!”说着,他就将莉萨系在了门外的柳树上。
“皮克……”牵着多莉走进贮木场,赖德只感觉胆汁涌到了嘴里,这时候,他终于发现事情的不对劲。几乎所有的门都在敞开着,竹楼、皮克与海斯珈的新房,制作间……
他们转了一圈,没有看到一个人。
而且,主楼里为什么是一片混乱……就像是遭遇了马贼……
赖德和多莉彻底傻眼了。
人呢?
驴呢?
不仅没有人,大黑脚也不在家!
……
……
驴在这里。
这是一望无际地迷雾森林。
大黑脚默默地走在迷雾之中,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之前,他做了狗的工作,用它那驴蹄子将无尽长城下的狗洞又刨了出来。那是曾经皮克带他钻过的狗洞,哦,准确来说,那应该是狼洞,因为那次是森林狼带的路。
大黑脚没有走曾经走过的路,他一路向北,追踪着熟悉的气味和冥冥之中的感觉。
他见到了死尸,他分辨出来躺在地上的人有点眼熟,最后,他确定那是在和平小镇上卖水果的家伙。他用脑袋拱了一下卖水果的,发现对方的身体简直比石头还要硬,拱了两下对方没有起来,他就放弃了。
以前的主人也经常在树林中睡觉,所以没有什么惊奇的。
就这样,他一步一步地向着北方走去。迷雾中有各种颜色的光线射出来,为他指明方向
,天黑了,他就默默找到一棵古树倚靠。他不会在天黑赶路,因为天黑代表危险,而且还不容易辨别方向。
他与古树是一个颜色,毫无声息,最后与古树融为了一体。
是的,大黑脚很聪明地保持了沉默,因为他能感觉到未知的危险无处不在!这里没有蓝帽子,如果遇到危险了,没有人会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