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将玲珑的身段勾勒得凹突有致。

    手挽着叶默,款款走来,娇小却落落大方的女孩,马上就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

    旗袍在沪海其实有着比较悠久的历史了,在一百年前,这就是最时尚的打扮。

    即便是今天穿出来,都不会觉得落伍。

    甚至在潘漫雪身上更加突显了旗袍的美,让一些参加酒会的女人投来了羡慕的眼神。

    男士们更是迅速对这个女孩进行了一翻不客气的幻想。

    像这样的一个女孩,应该配一个高大威猛的英俊男神才对。

    可是被挽着手的那个家伙是个什么东西?

    他们都不由皱眉起来,感觉自己被强行喂了屎。

    ‘潘小姐怎么会跟这等货色一块?’有些人心中十分不满。

    人群当中,有一位富少见到叶默,顿时就变得愤怒了起来,他分开人群,往前面走。

    “叶默,你敢到沪海来?”

    大家此时都只是心中对这个长相普通的少年心生怨恨,现场还是比较安静的。

    结果空然听到那位富少的话,大家都纷纷扭头看过去。

    就看到是郑少!

    郑坚成!

    在金宁的时候,他还用枪打过叶默来着,后来被叶默逼得自断一手!

    叶默往他看了过去,并没有什么意外:“郑少,又再见了!哟,你的手好得可真快啊!”

    叶默调侃了起来,后者下意识地摸向了那只手,忽然隐隐作痛起来。

    但是想到自己如今有了更强大的倚仗,哪里还用得着怕他?

    于是郑少往叶默一指:“臭小子,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大家都有些惊讶,想不到跟潘小姐走在一块的这小子,竟然跟郑少有矛盾!

    郑少的背景可不是一般的简单啊!

    他在华夏的身份是普通的企业家,但在是海外,那可是有着“战争小霸王”的称号。

    在中东那边的军工厂已经顺利生产一些武器,并且开卖了。

    虽然开拓的市场还不大,但是郑少结合了华国山寨大国的优点,大大降低了武器的生产成本。

    用不了多久,他投资生产的武器就会大卖,到时候他的身份和地位只会更高。

    就算是华夏顶级的富豪,在他面前,只怕都要客客气气的。

    而且他的杀手公司那可是享誉海外。

    潘小姐身边的那货,算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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