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太守的管理。

    下面的县、乡的行政衙门跟州、郡一样,都是一个行政长官、一个行政副长官、一个军事长官加上六个衙门,总共是九个衙门。

    吕布做完这个行政机构改革后。想起某个时代的行政机构改革。

    从国家到地方,行政机构都有二三十个,其实除了国家层面的外交、国防、安全几个部外,交通运输一个口、农林水利一个口、文化教育一个口、商务一个口、能源及国土资源一个口、人社一个口,科技产业一个口,就足够了,整那么多部干嘛?医疗卫生计生都可以归并到人社口,还整什么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会归入到文化部啊,放到旧社会完全可以跟外交部、教育部一起整合到礼部去,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都可以化入工部,公安部、司法部都可以划归到刑部。下面的省市县,机构更是臃肿,一个小小的县,几十万人,光局就有几十个!

    想起那些官僚搞机构精简,越精简越膨胀,冗员冗官越来越多,发展到后来,二十个纳税人养活一个官,还好吕布现在所处于的东汉末年,官民比例是1比7464,纵然吕布把所有小吏都算成官,官民比例也顶多是2000比1;跟某个时代的20比1,吕布现在所处的旧社会真是好多了。

    吕布为了避免出现某个时代悲惨的冗官现象,严格限定了官民比例为一千比一,也以此设定郡、县、乡的行政区域,以前有的乡只有三四千人,根本不足以建立完备的衙门,撤销,并入其他乡里,一个乡里最起码要有两万人,能够把九个衙门立起来,才能算是一个乡,乡下面是亭,至少要够四千人才能算一个亭,而亭里面只有亭长和亭尉两个吃皇粮的官员,不再设其他衙门,算是官府在下面最低的基层单位。亭下面的保、甲都是地方自治,保长、甲长都是地方民众自行选举出来的,不算官员。

    乡确立以后,就去确立县,至少五个乡才能立起来一个县,如果一个县的人口不足十万而且在五年内也看不出有达到十万的趋势,就撤掉跟其他县合并起来。

    同理,一个郡的人口不足五十万而且在五年内看不出达到五十万的趋势,就撤掉跟其他郡合并。要知道现在可不是三国后期那么人口萧条,那时一个大州有几十万人都算好的了,现在光一个冀州都五百多万。

    郡、县的合并当然也要看它的面积,如果实在是地广人稀,但面积已经远远超过其他郡县,就暂不撤。

    吕布雷厉风行地搞郡、县、乡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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