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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反倒是更接近突厥人全民普选。

    同农耕文明相比,绝大多数的游牧民,其社会体系层级,都相当的扁平化。

    在游牧社会中,最小、最基本的架构是“帐”。

    “帐”可以理解成家庭,指的是住在同一帐幕中的人。

    由于牧群并非土地,同帐幕中居住的人,因为共同分担所有放牧工作的缘故,其实往往是共同拥有畜产,也共同饮食分享收成。

    与农业定居社会相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相对稳定,较少出现无财产继承的情况。

    许多女儿在出嫁离开原先家庭,与丈夫组成新帐的时候,经常可以分到牲畜将之带离。

    即便是非常伊斯兰化的贝都因人,虽然严格区分男女,禁止妇女许多行动。

    但在家庭内,贝都因妇女却有着不小的权力,以至于贝都因人实质上是将“帐幕”视为了家中女主人的财产。

    男性的权力与财富,则体现在对外的各种行动上。

    在“帐”之上,其实是牧团,牧团指的是有一定亲缘关系的“帐”因为各种原因,在一年中,相对其他“帐”更容易聚集在一起。

    多的牧团有几十帐,少的牧团仅几帐,他们在夏牧场的时候,往往更容易集中放牧,在转场的期间,也习惯于相互照顾。

    在牧团之上,则就是部族了。

    牧团虽然说可以诞生头人,但头人严苛来说,又并非是牧团中其他人的首领。

    甚至于即便部族的汗任命了头人,也可能会被牧团中人给背弃。

    许多时候,头人不过是在帐与部族之间互相传递消息。

    而就连传递消息其实也并不绝对,因为每一帐的家长,或者家人,其实也有权直接与汗进行沟通。

    这种情况下,头人也好,汗也罢、其实并非许多农耕民族所想象的那样,是依靠暴力才能诞生。

    许多时候,只是因为“人缘”关系比较好。

    这种因为人缘关系好,于是就推举那人成为“头人”,或者说推举其成为“汗”,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将这个关系替换一下,也就变成了每个帐,于本部族的范围内,推举出复数的代表,在部族首领的带领下,组成团参与突厥议会的召开。

    普通牧民同贝伊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成员,基本上都是直接接触的,且时常在一起生活,存在血缘关系的。

    一个部族,少则几百人,多则两千人,依照各自的帐数分配了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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