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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昏头昏脑乱跑。

    陈有根率步兵上前。

    只见钩镰枪一勾,战马便痛苦地倒在地上。

    敌军骑兵技艺娴熟,半空中便跃马而下,在地上一个翻滚,卸去了冲力。刚要起身,却听“嘭”地一声脆响,一柄长柯斧重重砸在他的脑袋上。

    还有人更惨,直接被长长的木棓击落马下,口吐鲜血,挣扎了许久都没能起身。

    一名府兵上前,重剑直接捅进心窝,帮他结束了痛苦。

    “嗖!嗖!”密集的箭矢射了出去。

    任何瞎跑乱撞过来的敌军骑兵都要接受这样的“检定”。很显然,大部分人都无法通过,往往人和马都被射成了刺猬。

    战斗不过持续了一两炷香的时间,数百敌骑就被杀了个七零八落。余众尽皆胆寒,在发现那些马槊骑兵又要冲锋时,立刻拨转马首,一溜烟散去。

    陈有根用力斩下最后一颗头颅,看着仓皇退去的敌骑,哂笑一声。

    步骑配合所形成的战斗力,比单纯步兵或骑兵强太多了。

    关键是步兵——尤其是重甲步兵——往往跟不上骑兵的速度,这是最大的桎梏。

    还是要有马,很多马!

    哪怕不是战马,只是驽马,甚至是骡子,都有极大价值。

    马的速度是快,但马力是有限的。只要我多带几头骡子,换着骑,早晚能追上你那些已经跑不动的马。

    一旦追上,他手底下的这些重甲步卒就能把敌骑杀得七零八落。

    就是太贵了,太贵了啊。

    “骑军前出,袭扰贼军大队。”击溃敌骑后,陈有根开始下令:“步军当道列阵。今日就是死,也得死在这条路上。”

    “诺。”府兵们大声应道。

    ******

    洧水南岸,已经出现了高高飘扬的“邵”字大旗。

    十里的路程,如果是在山间,可能要走半天甚至大半天。

    如果是在平原,大概也要走小半日。

    但当你放弃警戒,全速行军的时候,可能用不了一个时辰就到了。

    邵勋看着周围空旷无限的原野,决定冒这个险。

    他将义从军的数百骑远远散了出去,聊做警戒,然后带着六千银枪军战兵,甩开辎重车队,全速前进。

    他们甚至连甲都没披,只带了枪、弓、刀三大件——正常行军,一般也不会持枪上路,太碍事。

    未时初刻,数千人便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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