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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问五千年来,有哪位读书人,能够如此奢侈?

    手握金笔,撰写千秋青史。

    一家之言,注释百代春秋。

    张希孟当真是到了历代文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他自然不敢大意,因此全力以赴,忙着手上的事情。

    站在巅峰,既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责任。

    相比起张希孟的战战兢兢,另一个人就纯粹是享受了。

    这人就是蓝玉。

    要说蓝玉接了一个什么活儿呢?

    就是去绍兴,把宋理宗的头骨,安葬起来,顺便修整一下宋六陵,算是给大宋朝,办个葬礼。

    毫无疑问,这是朱元璋对他的奖赏,虽然没有封爵,但是给你安排个露脸的事情,让你高兴高兴。

    接到任务的蓝玉,差点找不到北了!

    想想吧,一个一心要当冠军侯的家伙,能是个老实人吗?

    他在居庸关前的老实,只能说明他还没有失去理智,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

    至于买了那些食盐,回到应天,当着记者说了那么多话,恰恰是蓝玉在动身之前,就想好的。

    他要树立一个形象。

    一个大明年轻将领,军中后起之秀的表率。

    不同于徐达的沉稳老练,不同于常遇春的勇猛无敌……蓝玉需要一种自己的风格,自己的标志。

    他不光要会打仗,还要能体恤国家,有格局,有胸怀,境界远超一般的武夫……谈吐文雅,气质不凡。

    对了,还要有那么点独特的标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自己。

    尤其是报纸,现在看报纸的人这么多,自己就该学会利用报纸,提升自己的名望。

    那十几罐盐,只能算是自己小试牛刀。

    接下来安葬宋理宗的头骨,正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机会!

    蓝玉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不能错过。

    他盘算了再三,决定给自己一个标志,一个不同于任何武将的标志。

    如今大明的武人,除了戎装铠甲,就是大红的官服,也谈不上什么独特。

    思前想后,蓝玉做了两顶帽子,其中一个是虎皮的帽子,用意也就很明显了,用一首歌就能唱出来:

    咱是大明的,大明北方的。

    北方杀敌的,杀敌很难的。

    难如杀老虎,老虎没什么。

    一拳打一个,打死做帽子,帽子戴头上。

    这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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